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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矿业协会资源税改革座谈会会议纪要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7-12  

 

中国化学矿业协会于2017523日在湖北宜昌召开中央调控的磷矿、硫铁矿和钾盐资源税改革执行情况的座谈会,会议共到会企业35家。行业国内大中型骨干企业如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天宁矿业有限公司、贵州开磷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四川化工天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宜化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柳树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尧治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铜陵化工集团新桥矿业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等均准备专题材料参会。会议由协会副秘书长董志强主持,袁俊宏秘书长作化工矿产资源税改革情况的专题报告,与会代表根据预先准备的材料踊跃发言并热烈讨论。会议汇总与会代表意见形成纪要如下:

1、会议肯定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在当前国内实体经济严重产能过剩、矿产品价格全面下跌背景下实施是及时的,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2、会议认为磷矿、硫铁矿和钾盐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总体是成功的,各矿种确定计征的对象和方式是合理的,操作简单可行 

3、会议认为以税收“平移” 确定税率是在2008年全球资源价格暴涨后逐渐回落高位的基础上确定的基数,税率水平总体偏高。企业增值税、资源税等综合税率过高,造成在磷肥和钾肥行业国际竞争力弱。各省制定税率缺乏总体平衡意识,相比具不公平性;

4、会议认为减免政策应明确认定主体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作为企业依规申请的指南。磷矿和硫铁矿属于低值矿种,充填采矿提高了资源利用水平、减少了环境污染,但会直接增加成本,应直接列入减免类。低品位矿产品利用减免政策不到位,应加大对低品位磷矿产品的扶持力度,明确范围,增强操作性。资源综合利用应由中央尽快制定指导意见,落实到位;

5、会议提出中央控制的资源,减税部分应由中央财政统一承担,减轻地方财政压力,调动地方执行的积极性。

6、会议建议协会代表企业向政府呼吁进一步清理地方滥收费情况,规范生产经营环境。

会议要求协会秘书处应尽快汇总与会代表意见,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企业的呼声。同时要求继续跟踪税改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在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上有新的提高,在维护会员单位利益、改善化工矿业发展环境等方面继续努力。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会议纪要已经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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