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98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批准程序要求,我会组织专家对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县小高寨磷矿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中国化学矿业协会联系。
联系人:袁俊宏 010-84829425/82032852(传真)
拟通过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序号 |
方案名称 |
1 |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县小高寨磷矿开发利用方案 |
附件:
2、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县小高寨磷矿开发利用方案》,复制百度网盘下载地址即可下载http://pan.baidu.com/s/1miLYh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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