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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锂矿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意见的函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11-17  

国土资厅函〔2016〕1774号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锂矿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的函》(国土资厅函〔2016〕486号)要求,国土资源部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开展了锂、锶、重晶石、石灰岩、菱镁矿和硼等6个矿产的“三率”指标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拟订了《锂、锶、重晶石、石灰岩、菱镁矿和硼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为确保该指标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120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至部矿产资源储量司。

联系人及电话:尹仲年010-66558289

传真:010-66558277

E-mail:yinzhongnian@sohu.com

201611月7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附件:
    锂、锶、重晶石、石灰岩、菱镁矿和硼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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