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98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批准程序要求,我会组织专家对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雷波县牛牛寨南矿区磷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 《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中国化学矿业协会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袁俊宏 010-84829425/82032852(传真)
2016年11月15日
拟通过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序号 |
方案名称 |
1 |
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雷波县牛牛寨南矿区磷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
雷波县牛牛寨南矿区磷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会
雷波县牛牛寨南矿区磷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会
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史之华
附件:
1、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雷波县牛牛寨南矿区磷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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