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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分级标准正酝酿出台 已完成编制拟分为三级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7-01  

从前不久举行的第二十三届磷复肥行业年会上获悉,国家强制性标准《肥料分级要求》已经完成编制工作,并已呈交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审定。业内分析,作为一项强制性标准,肥料分级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也会加大对低端肥料的淘汰力度。

    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秘书长李光表示,该标准通过限制原料的准入和控制成品中有害物质的指标,将肥料分为生态级、大田级、园林级。标准一旦实施,意味着厂家生产的产品必须标注肥料级别,此举既呼应了生态农业的发展,也倒逼企业为了产品和市场出路做出变革。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副主任商照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肥料分级标准已经送交相关政府部门,但审批尚需要一段时间,具体出台时间暂时无法确定。

    据公开的报道,《肥料分级要求》标准制定工作2012年3月8日在北京启动。时任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农业处副处长蔡彬解释说,制定肥料分级标准,可以有效控制有害物质通过肥料进入土壤和食物链的途径,确保粮食质量安全;按照有害物质的含量分级指导,建立分对象施用等安全施肥规则;提高肥料安全质量水平,提升生产企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

    据了解,肥料分级标准具有较强的约束性,适用于各种工艺生产的各类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或者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混制而成的肥料。其中,生态级肥料适用于有机农业,大田级肥料适用于普通农业和鱼类养殖,园林级肥料适用于园林和土地整治等。

    近些年,化肥的不合理使用带来了日益突出的土壤退化和生态威胁,一系列对化肥行业管控的政策陆续出台。尤其值得关注的是5月28日国务院颁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化肥生产和使用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该计划要求,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控制要求;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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