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矿协发〔2022〕 号
关于印发《中国化学矿业协会科学技术
奖励办法(章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国化学矿业协会化工矿山科学技术奖和地质科学技术奖的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奖励主管部门要求,我会制订了《中国化学矿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章程)》,现予印发实施。
《中国化学矿业协会化工矿山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和《中国化学矿业协会地质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中国化学矿业协会
2022年4月7日
中国化学矿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化学矿山行业科技进步,依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奖励项目名称为:中国化学矿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化学矿业科学技术奖)。奖项分为矿山和地质两个类别,授奖数量按申报数量比例确定,获奖项目不超过申报项目的30%,最高奖项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5%。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化学矿业科学技术奖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方针。奖项的推荐和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第四条 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再参加本奖项推荐、评审。已获得化学矿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申报项目不包括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
第五条 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有科研不端行为,禁止参与本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
第二章 奖励范围
第六条 化学矿业科学技术奖的范围包括矿山设计研究、矿山开采、矿物加工、智慧矿山建设、综合利用、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开发、测绘、找矿等方面的成果。
第三章 奖励等级及奖励方式
第七条 化学矿业科学技术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对全系统经济发展具有特殊贡献的成果项目,经中国化学矿业协会组织的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议、推荐,可授予特等奖。
第八条 化学矿业科学技术奖励分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四章 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
第九条 化学矿业科学技术奖由会员单位统一组织推荐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一)独立完成的项目由所在单位组织申报;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组织申报。
第十条 化学矿业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中国化学矿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提供技术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评审或鉴定意见书等,原则上是由化学矿业协会或省、部级等同等权威机构组织的成果鉴定或评估或验收报告)。申报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技术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第十一条 申报化学矿业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员:一等奖不超过9人;二等奖不超过7人。
第五章 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审
第十二条 中国化学矿业协会设立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奖励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奖励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对评审工作进行指导;
(二)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
(三)审定评审结果;
(四)对奖励的异议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三条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评审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化学矿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家独立开展奖励评审,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
(三)向奖励委员会汇报评审结果。
第十五条 评审程序
(一)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符合条件的参评项目清单;
(二)评审专家组通过会议形式进行评审,采取逐项打分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出一、二等奖项目,获得三分之二多数票即为通过;
(三)初评意见经评审组长签名后,提交奖励委员会终审。
第六章 科学技术奖励的公示
第十六条 化学矿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结果实行公示制度。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超过公示期限的,不予受理。
第十七条 推荐单位初审后的申报项目,应在推荐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奖励委员会终审结果,应在中国化学矿业协会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以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法人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九条 涉及项目主要完成人名次排列的异议问题,由项目推荐单位负责。涉及项目实质性问题(指推荐书填写内容与申报项目事实不符)的异议,由项目推荐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裁定。
第二十条 对报奖项目的评定等级提出异议的,一律不予受理。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异议处理的项目,本年度暂不授奖。
第七章 批准和授奖
第二十一条 公示后的化学矿业科学技术奖终审结果,经中国化学矿业协会审核批准,确认为获奖结果。
第二十二条 中国化学矿业协会向获奖的单位和个人授予荣誉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获奖项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属实,撤销其奖励,追回奖励荣誉证书。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中国化学矿业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1.化学矿业科学技术奖励的范围与评审标准
2.化学矿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附件1
化学矿业科学技术奖励的范围与评审标准
一、矿山类
(一)矿山设计研究
奖励范围:矿山设计工程与研究已建成(或完成),工程已验收。
评审标准:
一等奖:设计工程与研究已建成(或完成),开采和选矿工艺先进,三率指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工程验收并获得优良,研究成果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二等奖:设计工程与研究已建成(或完成),所选开采和选矿工艺先进,三率指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工程验收并合格,研究成果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二)矿山开采
奖励范围:在采矿方法、先进设备应用、资源回采率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废石、废水利用等方面有理论和技术创新,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经过技术评价后,应用两年以上的技术。
评审标准:
一等奖:开采方法先进,机械化水平高,采矿回采率高于国家规定指标,废石、废水利用高效,劳动生产率等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二等奖:开采方法先进,资源回采率达到国家规定指标,废石、废水利用高效,劳动生产率等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三)矿物加工
奖励范围:在选矿技术工艺、选矿设备、选矿指标、资源回收率提高等方面有理论、技术方法创新,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经过技术评价后,应用两年以上技术。
评审标准:
一等奖:选矿工艺先进、选矿回收率高于国家要求指标,选矿指标在等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科学技术创新性强;在国内推广应用范围广,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十分显著。
二等奖:选矿工艺先进、选矿回收率达到国家要求指标,选矿指标等处于行业先进水平,科学技术创新性强;在国内推广应用范围广,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好。
(四)智慧矿山建设
奖励范围: 采用数字化、智能控制技术等建设的智慧化矿山。
评审标准:
一等奖: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矿山,实现矿山安全与职业健康,技术支持与后勤保障的主动感知、自动分析和快速处理。智慧矿山建设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等奖: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矿山,实现矿山安全与职业健康,技术支持与后勤保障的主动感知、自动分析和快速处理。智慧矿山建设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综合利用
奖励范围: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原则,综合回收共伴生资源,合理利用废石(渣)、尾矿(老卤)、废水等处理技术,经技术评价后,应用两年以上,证明完全达到设计技术指标,性能稳定可靠,成果经转化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评审标准:
一等奖:在技术上有大的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很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意义;
二等奖:在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处于行业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一定意义。
二、地质类
(六)地质矿产资源勘查
奖励范围:在区域地质调查,区域地球物理勘查,区域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调查以及基础地质综合研究方面,科学理论、技术方法上有创新,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经过技术评价后,应用两年以上的研究成果。
评审标准:
一等奖:调查工作难度大,调查工作有重大新发现与新认识,对推动地质调查工作有重大作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地质调查成果。
二等奖:调查工作难度较大,调查工作有重要新发现和新认识,对推动地质调查工作有重要作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地质调查成果。
(七)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
奖励范围:在地质环境、农业地质、城市地质调查、评价,地质灾害防治(调查、评估、监测预报、治理工程、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地下水(地热及矿泉水)勘查与合理开发利用,地质遗迹(含古生物化石及产地)调查、评价及保护,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信息系统建设等有创新的成果,经综合评价后,应用两年以上的研究成果。
评审标准:
一等奖: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工作难度大,成果创新科学技术性强;在国内推广应用范围广泛,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十分显著;对我国地质环境保护领域的科学技术进步,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等奖:区域地质环境条件较为复杂,工作难度较大,成果创新科学技术性较强;在国内推广应用范围较为广泛,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显著;对我国地质环境保护领域的科学技术进步,有重要作用。
(八)基础研究
奖励范围:在地质科学研究方面科学理论、学术上有创见,研究方法、技术手段上有创新,对推动科学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的研究成果,经综合评价后,应用两年以上的研究成果,主要专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公开出版两年以上。
评审标准:
一等奖:科学技术难度大,在解决关键性地质科技和矿产技术经济问题上做出很大贡献,理论和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对促进地质科学技术进步和矿产技术经济研究有很大作用,并取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等奖:科学技术难度较大,在解决关键性地质科技和矿产技术经济问题上做出显著贡献,理论和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促进地质科学技术进步和矿产技术经济研究有显著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九)应用技术开发
奖励范围:地质勘查技术,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评价、分析测试技术,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技术规范与标准等研究成果,经技术评价后,应用两年以上,完全达到设计技术指标,性能稳定可靠,成果经转化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评审标准:
一等奖:在技术上有大的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很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意义。
二等奖:在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意义。
(十)测绘
奖励范围: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不动产测绘等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且成果已通过业主验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评审标准:
一等奖:技术设计通过评审,技术路线先进,工艺流程经济合理,具有技术创新;管理科学务实,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到位,工期与成本控制合理;严格执行技术设计和技术标准,强化技术培训,质量控制措施有效,质检或验收报告总体评价好;成果达到预期目标,生产效率高,成果应用广,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二等奖:技术设计通过评审,设计指标科学,技术路线较先进,工艺流程经济合理,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点;管理制度落实,制定质量管理体系,工期与成本控制合理;执行技术标准,开展技术培训,有专门的质量控制措施,质检或验收报告总体评价良好;成果达到预期目标,生产效率较高,用户反映好,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十一)找矿
奖励范围:找矿成果提交的矿产资源储量已通过自然资源部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审备案。
评审标准:
一等奖:找矿成果提交的矿产资源储量得到自然资源部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审确认,战略性矿产的中型及以上矿床,或一般矿产的大型矿床。
二等奖:找矿成果提交的矿产资源储量得到自然资源部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审确认,战略性矿产的小型及以上矿床,或一般矿产的中型及以上矿床。
附件2
中国化学矿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202 年度)
项目名称 | |||
主要完成人 | |||
主要完成单位 | |||
申报单位意见 (盖 章) | |||
项目来源 | |||
项目总经费 | |||
项目起止时间 | |||
申报奖项类别 | |||
申报等级 | |||
成果审批情况 | 审批机关 | 审批日期 | 审批文号 |
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
介绍:1、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2、成果推荐应用前景及效益预测。 |
附件目录 |
申报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主要完成人情况 (每人一页)
第 完成人 |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
出 生 地 | 出生日期 | 报奖排名 | |||||||
工作单位 | 办公电话 | ||||||||
通讯地址 | 移动电话 | ||||||||
电子信箱 | |||||||||
毕业学校 | 文化程度 | 学 位 | |||||||
职务、职称 | 专业、专长 | 毕业时间 | |||||||
曾获奖励及 荣誉称号情况 | |||||||||
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 |||||||||
在 本 项 目 中 的 主 要 作 用 及 贡 献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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